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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怀化公共租赁住房超7000套!现况解答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4-11-22 18:30

[摘要] 根据2013年12月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要求,从2014年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

一、请问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2013年12月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要求,从2014年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请问我市“两房”并轨政策落实情况如何?

我市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市房产管理局正在起草《怀化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近期将报市人民政府送审,计划今年下半年出台。

三、请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怀化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将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分配及运营管理作出明规定。

在新办法未正式出台之前,目前我市仍然按《怀化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细则》有关规定进行住房保障申请登记和分配管理。

廉租住房申请的基本条件: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需提供当地城镇居民户口,无自有住房证明及申请家庭需提供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审核程序:住房困难家庭提出申请,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先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所在地社区公示,然后再由民政部门审查收入状况情况,最后由房产管理部门审核住房状况情况,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媒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分配由纪委部门、公证处实行现场监督,实行摸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分配排序和分配对象,分配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分配对象按照分配结果选择住房。

四、请问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有几个,规模如何?

截止到目前,市人民政府已投资建设了3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个是城南小区,位于市湖天南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建设套数1938套,已全部分配入住。第二个是城北小区,位于市环城北路,建设套数1412套,已全部分配入住。第三个为城东小区,位于市卢林路和船林路交汇处,建设套数2040套,已基本建成1665套。剩余部分计划2015年底前建成。

五、请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费用是多少?

目前,我市城南、城北小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费用还是执原廉租住房的标准收取,即:房屋租金每月为1.1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每月为0.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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